想了好久才擬好的簽 都已經過了第一關要繼續往上呈了 竟然自己嘴賤問了一句: 「冒用名義和合作關係到底要怎麼分辨?」 結果就是"重簽,請○○處表示意見" 文會龜速○○處一定會讓公文過期 以後還是等文批下來,事過境遷之後再問好了 反正不會影響處理結果 已經好幾次這樣了 多出來的工作真是自找的 好想分包啊!